1、取消丙級、三級資質,停止受理相關申請。
自7月1日起,60多家建設工程企業將取消丙級、丁級和三級資質,各級住建部將停止接受相關資質申請,但7月1日前申請的資質仍將按原資質標準辦理。
對于企業來說,如果已經提交了資格申請,那就要認真準備審批材料,畢竟一旦辦不成就不能再申請了,如果沒有時間申請,可以考慮通過轉讓來獲得資格。
2、已有資質證書統一延期至新標準實施。
該通知還指出,如果企業取得了本次要取消的資質證書,這些資質證書將從7月1日至新建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起繼續有效,并將統一延期至新建工程資質標準實施之日。
這就是說,持有這種資質的企業仍然可以繼續使用該資質來承接業務,也不必再去辦理延期,只要在新的建筑資質標準實施后,按照相關規定,就可以繼續使用該資質承接業務。
2、勞務資質改為備案制。
7月1日以后,建筑勞務資格由審查制改為備案制,由企業注冊地區市住宅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備案,發行建筑勞務資格證書。
這就是說,辦理勞務資質的企業不必再經過長時間的審批,只要按照要求提交企業相關信息材料,由備案部門當場辦理備案手續,就可以進行勞務作業。
4、加強監督承諾方式取得資質的企業。
通知書還指出,各地應明確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的資質目錄,制定并公布告知相關管理事項,同時加強對企業的資質管理,并對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證書的企業進行資質認定,并按規定予以處罰。
在此之前,我們經常看到企業由于不能通過核查,被取消了告知承諾制獲取資格,而七月后住建部又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這也要求企業千萬不要有僥幸心理,要如實承諾。
5、建筑資質實行全電子化申報和審批。
該通知還要求各級住建部門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推進網上辦理,實施全流程電子化申報和審批;同時要簡化申報材料,企業必須提供人員身份證明和社保證明、企業資質證明、資質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