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022年廣西林下經項目上條件為例:
1.基本條件
(1)法人類申報主體應在2020年9月以前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成立,證照齊備,有固定的辦公和經營場所。
(2)申報主體有明確的主導產業或業務,經營記錄良好。
(3)具備承擔項目的必要條件。包括:有穩定的生產用地,且用地手續齊全(以有效的林地租賃合同或林權證等為依據);有必要的技術力量和管理力量。
(4)所生產加工的農(林)產品質量達到有關部門基本要求,生產經營符合環保要求。
(5)申報項目在2022年度投資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且能帶動當地產業發展或農民增收。
2.不予受理情況
申報主體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申報:
申報對象申報前3年獲得中央或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扶持,但沒有按要求實施項目的。
申報對象存在重復申報的(即所申報項目與以前獲得項目是同一實施對象在同一實施地點實施同一內容)。
(3)申報對象所申報項目有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損害的;
(4)未經市縣及區直有關部門推薦或逾期申報的。
2021-11-08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