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分鐘帶你快速了解,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到底有什么區別?
商標類型分為很多種,有我們常見的個人商標和企業商標,也有集體性質的集體商標,以及標記商品來源地區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簡稱證明商標),很多時候不了解的人可能都會分不清楚,特別是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因為比如有些集體商標“山西陳醋、金華火腿、佛山陶瓷”等等看起來也是地理名稱和商標名稱相結合的形式,那么這兩者到底有什么區別呢?
我們先從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含義來了解
集體商標:主要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標識商品來源的地區,并且這個商品的特地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具有較強的地域性和團體性。
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區別
1、商標注冊主體不同
集體商標的商標注冊申請人的主體資格需要是工商團體、協會或者其他集體組織。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主要由當地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申請注冊的。
2、商標注冊的目的不同
集體商標申請人注冊集體商標是為了統一集體成員,便于統一的廣告宣傳打造,建立集體的信譽,以達到規模性經營。而證明商標則不同,主要是為了向社會公眾證明這個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和品質。
3、商標的使用主體不同
集體商標注冊后,只要是集團商標注冊人的所屬成員都可以使用這個集體商標,需要遵守相關的使用管理規則,但是申請注冊人本身是不能使用的。但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沒有相應要要求,但是想要使用必須證明商品來源和質量、生產區域等符合該地理標志商標的要求,并且需要申請加入相應的使用單位獲得授權后才能使用,這個使用單位可能是當地的協會,比如說柳州螺螄粉協會,也可能是當地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4、其他方面的不同
集體商標注冊成功后不能轉讓給他人;證明商標可以轉讓給其他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并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相關組織。
以上就是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區別,企業如果想要在相應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都需要進行申請或加入相關組織,切不可未經授權就擅自使用,否則會造成商標侵權行為。如果您對于集體商標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隨時咨詢咕咕狗知識產權,全國服務熱線400047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