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不予受理和商標被駁回的區別
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要闖過許許多多的“關卡”后才能到達勝利的終點,才能拿到商標注冊證,在這過程中商標不予受理和商標被駁回都是較為常見的現象,那么同樣都是被商標局“拒絕”,這兩者都有什么區別呢?
通常商標不予受理和商標被駁回的情況:
1、常見的商標不予受理情況有以下幾種:
(1)違反商標申請的相關規定;
(2)申請文件存在造假、未按規定填寫、簽字蓋章與主體不符等等問題時;
(3)缺少相關文件;
(4)未按規定時間補正或繳費。
2、常見的商標注冊被駁回情況:
(1)商標因于他人商標近似;
(2)侵犯他人在先注冊商標權利;
(3)商標缺乏顯著性;
(4)提交的商標屬于通用名稱;
(5)商標帶有欺騙性或有不良影響因素。
在了解完商標不予受理和駁回的情形后,讓我們來了解下這兩者的區別吧!
1、被“拒絕”的原因不同
通過上面咕咕狗介紹的這兩者發生的情景不難看出,商標注冊被駁回是因為商標不符合在先申請或者注冊原則等情況才會被駁回;而商標申請不予受理則是因為申請人提交的商標申請文書或違反禁止注冊的情況才會不予受理。
2、審查的階段和對象不同
商標不予受理還處于前面階段,審核的更多是材料文書、文件方面,屬于商標形式審查階段;而商標被駁回已經到了商標實質審查階段,商標評審委員會會針對商標本身來進行檢索和對比,關注點不會在放在材料上。
3、補救措施不同
當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如果材料都正常的情況下會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如果需要補正會下發《商標補證通知書》,如果當發生商標不予受理的情況時,直接下發《商標不予受理通知書》,這時候已經不能再進行操作和補救,只能重新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去提交商標注冊申請;而商標被駁回,商標局會下發《商標駁回通知書》,如果商標申請人還想要繼續申請,并且駁回復審有成功幾率的情況下,需要在收到通知書15日內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商標駁回復審,復審成功后,商標注冊申請流程將繼續進行。
所以雖然都是被商標局“拒絕”,商標不予受理和商標被駁回是不一樣的情形,商標申請人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進行進一步的處理。商標注冊申請并不是一件簡單容易的事情,如果想要避免商標不予受理情況,降低商標注冊被駁回幾率,可以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為商標注冊申請,專業的顧問會為客戶進行審核,并且進行商標近似查詢,幫助創業者節省時間成本,盡快拿到心儀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