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施工資質轉讓準備的7項材料:
1、資質轉讓申請表;
2、和資質改變相關的認證材料;
3、企業資質證書改變復核表格;
4、轉讓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5、修建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副本原件;
6、公司的章程副本(包括轉讓公司和新企業);
7、掃描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公司法人副本(如果公司是合伙企業,就還需要營業執照、合伙企業副本)。
二、建筑施工資質不能獨自轉讓:
1、公司資質是不能獨自轉讓的;
2、如果轉讓企業公司有過多債款,企業可以采用資質剝離的方式;
3、企業要收購一家有輸變電專業二級資質的公司,之后將資質改變過來;
4、新企業在收購公司之前,要仔細的調查公司債券債務問題。
三、建筑資質動態核查的內容:
1、核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
企業在申請資質的時候,要提供企業信息、人員等材料,有通過告知承諾制申請資質的企業,還要提交承諾書。動態審核就是要檢查這些資料是不是真實。
2、企業人員狀況
人員的核查包括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非注冊人員有沒有滿足資質標準的要求,是否有具備資質標準規定的造價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和其他的職稱人員。
2022-12-26 11:47